以下文章来源:电影声音网
欧盟《人工智能法案》透明度要求已于2026年8月2日生效。 如果你正在使用人工智能对面向欧盟受众的作品进行音频、对话或视频的编辑、修改或生成,那么无论你身处何地,本周末生效的披露规则都将适用。以下是摘要。
01、欧盟《人工智能法案》是什么?
这是一项欧盟法规,将人工智能系统划分为不同的风险类别,并为其提供者和使用者设定了义务。该法案的大部分规定侧重于高风险应用,如生物识别监控和就业筛查。

其中第50条涉及人工智能生成或修改内容的透明度。这是与媒体制作相关的部分。如需全面了解,请阅读官方的要点概述。
02、如果我不在欧盟,这对我适用吗?
内容的制作地点与此无关;重要的是内容的使用地点。

该法案具有域外效力,适用于任何提供者或部署者,无论其位于何处,只要其内容能被欧盟境内的人员访问。无论是中国的播客、英国制作的视频,还是为东南亚客户开展的宣传活动,只要内容是欧盟受众可以访问的,就不能免除该法案的适用。
全球性平台使得规避该法案的范围变得困难。实际上,取决于你的内容所播放的平台,例如你的电影参加欧盟范围的电影节,你上传到YouTube、开放的播客源或公共网站,这些网站被可被欧盟地区访问,都被视为可触达欧盟,无论意图如何。
03、什么才算是深度伪造?
该法案将深度伪造描述为:使用人工智能生成或修改的图像、音频或视频,其与真实的人、地点或事件相似,以至于显得真实可信。要符合定义,必须满足两个条件:必须与真实事物相似,并且能够显得真实。
这条条款对我们音频工作最有直接影响:如果使用语音克隆来代替真人从未实际说过的话,则属于该定义范畴。另一方面,对真人实际说过的话进行降噪、音调校正或修复,则不属于此列。关键在于输出内容是否可能被误认为是真实发生事件的真实记录,而非AI是否参与了文件处理。完整法律定义见第3条第(60)款,第50条实践指南有进一步解释。
据我们所知,国内已经有很多影片使用了语音克隆,这对未来参加电影节及发行,特别是海外发行,有非常大的影响。
04、常规修复工作如何处理?
诸如清理插件、对白分离、去齿音、音调校正和频谱修复等处理,不需要进行披露。该法案的指南草案认为,常规的技术前期和后期处理不属于深度伪造的定义范围,因为它不会使内容显得虚假真实;说话者确实说过那些话。你只是让它更清晰,而不是创造了它。
只有当使用AI重建来填补原始录音未覆盖的空白时,才会产生真正的疑问。参照上下文修复几个受损的音节,类似于修复。

请注意!生成说话者从未实际录制的完整短语,即使仅仅是为了填补空白,为了接近于可能被当作说话者实际说过的话的内容。在这种情况下,为披露目的,应将其视为深度伪造。
关于标准处理豁免部分,请参阅欧盟委员会关于第50条透明度义务的常见问题解答。
05、对于我已经发布的内容呢?
取决于格式。对于深度伪造(音频、图像和视频),截止日期是内容生成的日期,而不是发布的日期。在2026年8月2日之前制作的任何内容都不需要追溯性标注。你的过往作品库不受影响,无需翻查历年剧集或视频寻找AI处理过的内容进行重新标注。
文本则不同。相关日期是发布日期,而非生成日期。如果你有人工智能辅助撰写的文本内容排队等待,并在8月2日或之后上线,那么即使它是在此之前起草的也无济于事。发布日期决定一切。
06、艺术或讽刺用途是否有豁免?
没有例外,但要求有所放宽。即使是明显具有艺术性、创造性、讽刺性或虚构性的深度伪造,也必须包含披露信息。这是一项较轻的义务:内容应被标注,但标注方式不应妨碍受众的欣赏。例如,一部演员被减龄的电影,或一部包含某人去世后声音重现的电影,仍然需要披露。只是不需要在每一帧画面上都覆盖免责声明。
07、我该如何进行披露?
受众首次接触内容时,就应让他们知晓该内容是由AI生成或经过处理的,而不是让他们在鸣谢页面或元数据中翻找三层层级才能发现。信息必须清晰、易于识别,并且无需使用任何技术工具即可理解。

如果是视频内容,可以是文字叠加。如果是音频播客,则需在播客开头进行宣告。关键是要确保人们在接触到受影响内容之前就已知道。
08、如果我不这样做会怎样?
罚款根据违规类型递增,最严重违规最高可达3500万欧元或全球营业额的7%,较低级别的违规则适用较低的罚款金额。
完整的处罚结构见第99条。对于小型独立制作人来说,其面临的风险程度与平台或主要唱片公司面临的风险大不相同。不会有欧盟警察去敲美国工作室的门。
在对欧盟没有实体存在、没有欧盟办事处、也没有欧盟资产的公司执行处罚时,执法通常是通过向分发平台施压,而非直接起诉制作人。这是现实情况,而非漏洞。它并未免除义务,只是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实际执行起来确实更困难。
09、那么,我到底应该做什么?
弄清楚AI以何种方式参与了你的内容以及如何参与的。对于清理和修复,无需采取任何行动。对于语音克隆、合成对白或看起来像真人的AI生成视频,则必须在首次出现时清晰标注。
如果你向客户提供你创作的内容,你也应直接向客户说明这一点。向欧盟受众发布AI生成的视频或音频的客户,无论他们之前是否考虑过这一点,都受此义务约束。
FilmSound.cn评论:无论你对AI持何种立场和观点,里面最大的问题是,别去想我只是在国内制作电影影视,就无所谓了。该法案具有域外效力!适用于任何提供者或部署者,无论其位于何处,只要其内容能被欧盟境内的人员访问到,就要符合这个法律,所以规避该法案的范围变得非常困难。
